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
教育部司局函件〔2018〕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要求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时,有些政策规定理解把握不准,需要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院(系)党组织研究决定干部任用。《重点任务》中明确:院(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院(系)内设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研究所、科研中心等二级单位负责人任免调整,由院(系)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在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时,应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明确院(系)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范围和选拔任用的程序、办法。
2.关于院(系)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任务》中明确:院(系)“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时,应对须经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予以明确,并对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程序、办法作出相应规定。
3.关于院(系)党组织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重点任务》中明确:院(系)党组织应“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时,应对须经院(系)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的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对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的程序、办法作出相应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应先由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再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委要督促各高校党委和院(系)认真落实《重点任务》要求,抓紧修订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在审核各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时,对上述问题规定不够明确的,要及时督促修改。
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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