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的通知
组厅字〔20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近期,有的地方在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信息时,出现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不准确等问题,受到网络媒体及公众质疑,造成不良影响。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干部任前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审核的重点是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发现干部信息有疑议的,要立即进行查核,在未核准前,一律不得公示、任职;经查核没有问题但有特殊情况可能引起公众质疑的,公示时应作必要说明。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公示信息不准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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