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委教组〔2020〕6号
江苏省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根据中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9〕5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若干措施》(苏组通〔2019〕9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师生党员队伍,为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从2019年开始,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层次开展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把全省教育系统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师生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形成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
二、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理论宣讲、集中轮训的主要内容。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安排集中学习研讨;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作出具体安排;各类培训班次安排1/3以上时间学习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班子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带动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及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基层说”“总书记的这句话让我最受教育”等学习交流活动。大力选树和宣传学懂、弄通、做实的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聚焦基本任务,常态长效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功能,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常态长效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加强仪式感教育,规范入党宣誓、政治生日等流程,基层党组织每年“七一”前组织党员开展“四重四亮”活动,国庆前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激发党员爱党爱国热情。用好江苏本土红色资源,深化领导干部学“周恩来精神”、基层干部学赵亚夫、广大党员学王继才活动,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传承红色基因。
3.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始终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围绕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三、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培训。围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育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2.教职工、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围绕深化“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科学编制师生党员5年集中轮训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培育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的优秀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帮助学生党员强化党员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发挥模范作用。每年在校大学生党员至少参加1次集中教育培训。对年老体弱、患病失能党员不做硬性要求。
3.新党员、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强化思想入党、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以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开展新党员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重视做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形式上可灵活安排,重点开展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规矩等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作用。
四、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1.完善组织形式。省委教育工委定期组织教育工委书记培训班、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培训班、院系党政负责人培训班、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统筹抓好本地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高校党委重点抓好本级党委中心组和二级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的日常教育培训,院系党组织重点抓好党支部书记的日常教育培训,党支部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抓实集体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学习报告会、示范培训班和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等途径,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讲党课。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开展集中活动,并把教育培训作为活动的“必修课”。加强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实践教育、案例培训。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2.用好信息化手段。统筹运用网络新媒体平台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充分用好“共产党员”“学习强国”“江苏先锋”“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继续推进在线学习教育。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网站,开设“网上党校”“网络课堂”,推动党员教育资源网上共享,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电子化、网络化。丰富完善校园网络等现代信息传播平台,着力打造“两微一端”、智慧党建特色品牌,设立党员教育培训专刊、专栏。创作符合传播规律的党员教育作品,打造“微”系列品牌,加大新媒体、社会媒体等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党员教育内容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
3.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注重发挥中学业余党校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先锋岗(站)等作用。加强社会调查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实习实践基地等各类校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构建一批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大力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专业、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党课名师”,开发党员教育培训教材。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杰出校友、创业精英等担任兼职教师,组建党员教育培训特邀师资队伍,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队伍。
4.健全制度机制。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掌握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实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党员要严守培训纪律,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积极构建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听取1次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宣传、党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合力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各单位要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注重发挥好基层专兼职组织员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将党员教育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3.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员述学评学考核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省委部署,在做好年度常规检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23年进行全面考评。各级党组织按隶属关系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具体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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