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我校2017届研究生即将于2017年4月毕业离校,为做好研究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各院级党组织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分为外、 省内、校内三张表格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见附件1)。表格电子版于4月7日发送至nhdx@nuaa.edu.cn邮箱,同时到党委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4月10日前,各院级党组织要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同时做好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签名登记工作。
二、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由本人提前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组织关系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的名称(也就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的党组织名称),以便准确无误地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参考附件2)。
2.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 (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中如有将人事关系保留在南京市的,务必提前 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和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只代管人事档案,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对方同意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
3.留在本校工作或考取本校其它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其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学院。
4.留在本学院工作或读博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来的学院,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必须向院级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院级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6.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3月份。
三、各院级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由组织员或组宣干事专人负责,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人员要求素质高、责任心强、字迹工整的辅导员及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开具党员组织关系时要认真细致、各项信息要填写准确、完整。特别是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准确无误(要向每一位毕业学生党员本人核实)。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信息要标明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省外90天,省内60天,市内30天,校内10天)、学院的地址、电话、传真及开具介绍信时的时间等信息不要有遗漏。组织员、组宣干事要认真复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是一人一份,且不能重复开具。如果介绍信抬头重开或介绍信丢失补办的,要做好介绍信的重开、补办登记工作。
(1)介绍信重开的。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开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院党委,由原所在院党委调查核实清楚原因后,收回开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开登记表》(见附件3),才可以重新开具介绍信。同时把开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粘贴到原介绍信的存根上,注明此介绍信作废,补开介绍信号码为多少号等字样。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补办的。丢失人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写出补办申请并做出深刻检讨,由原所在院党委调查核实清楚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补办登记表》(见附件4)才可以重新开具介绍信,并在原介绍信的存根上注明此介绍信丢失,补开介绍信号码为多少号等字样。
因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限6个月以内)的,本人要做出检讨,院级党组织要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然后补转。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不再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如确属不慎丢失的,要及时(6个月以内)向学院党委报告,本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写补办申请,由原所在院党委调查清楚后进行补转,超过6个月的,不再补转。
五、转出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各院党委要及时在党员信息管理库中将离开党员的信息加以相应的修改和维护,确保党员信息管理库的实效性和准确性。组织部将以不同形式对党员信息管理库进行检查。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一个月内未收到介绍信回执的,院党委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党员及时联系,查明原因,加强跟踪,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做好介绍信回执回收登记和留存工作。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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