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党内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全省党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组办〔2016〕3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办﹝2016﹞31号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及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2016年度党内统计年报工作。首先要认真维护、审核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库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和消除错统、重统、漏统等现象,提高数据质量。并结合年报工作对党员信息进行一次集中更新维护,尤其要做好转接组织关系党员、失去联系党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各单位要认真理解统计指标含义、表内关系和表间关系,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和统计要求填写。在上报报表之前,要认真阅读2016年党内统计年报审核要点(年报附件4),对数据进行严格的技术与逻辑审核,杜绝虚报、瞒报、随意填报或对数据作不负责任的技术处理等行为。各种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以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
1、认真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做好年报工作。一是加强“口袋党员”管理工作。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尚未到接受单位办理关系转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要与接受单位党组织做好协调对接,督促党员在年底统计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确保每名党员纳入统计、不重不漏。二是全面排查因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并如实填报《失去联系党员情况》专题调查表。对外出学习、培训等流动党员,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及党员本人取得联系,了解核实党员在流入地工作学习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准确。
2、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对部分单位党内统计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消极懈怠、敷衍塞责或故意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给统计数据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通报。
3、填报2016年下半年江苏高校党内统计报表有关数字时要与2016年上半年江苏高校党内统计报表及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库中的有关数字一致,填报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见附件1)时要与2016年下半年江苏高校党内统计报表(见附件2)及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库中有关数字一致。审核报表时要注意将有关数据与有关部门核对。
二、 做好党内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
各院级党委要充分利用好党内统计的成果,认真比较分析每年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关系,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
按照年报数据统计分析要点(年报附件3),认真总结2016年开展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库建设自查工作情况,科学分析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基本做法及主要成效,在发展党员的途径方法、数量质量,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及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材料上报要求
1、上报内容
(1)2016年下半年的院级党委(总支)审批新党员情况报表、院级党委(总支)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报表。如果2016年上半年没有报的要报送2016年全年的。
(2)2016年江苏高校半年报表党内统计附表1至附表4(含封面)。
(3)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含填报说明,即对统计数字中的一些重要情况及异常变化等问题的文字说明,附在表后一起装订上报)。
(4)本年度党员队伍状况数据统计分析总结
以上四项纸质(用A4纸型打印并加盖党委章)及电子文件(2016年下半年江苏高校党内统计报表含ds和excel数据包)各1份。年报表和半年报表分开装订上报。
电子文件直接发送到电子邮箱nhdx@nuaa.edu.cn。发送时注明“单位名称+内容”。
2、上报时间
第一项至第三项材料于
附件:1、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点击打开链接
2、2016年下半年江苏高校党内统计报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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