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深化创先争优,以优秀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内容之一,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今年将对全省高校进行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检查,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新党员质量。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党员发展工作,迎接全省高校党员发展工作检查,决定对全校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党员发展工作检查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为依据,重点检查2009年9月以来,党员发展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的培养、考察、教育和管理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手续履行、程序执行情况;党员材料的归档情况;工作创新等情况。具体要求参照《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教工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见http://zzb.nuaa.edu.cn/show11337212.htm)。
二、检查时间和步骤
成立党员发展工作检查指导小组,成员为党委组织部、研工部、学工部、机关党委、团委等有关负责人(附件1)。
检查采取自检自查、互查、抽查三个步骤:
1.自检自查(3月5日—3月16日)。各院级党组织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分别对党员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填写《党员发展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自查评价、《党员发展材料存在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19日前将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时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nhzzb@nuaa.edu.cn)
2.分组互查(3月19日—3月23日)。组织8个互查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学院副书记、组织员(组宣干事)组成(附件4),分组到有关单位进行互查。具体步骤:被查单位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员发展工作,主要内容为:2009年9月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自查发现的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互查组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在《党员发展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中填写互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党员发展材料存在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3月28日前报组织部。
3.集中抽查(3月25—3月30日)。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将被抽查的党员发展资料送到组织部,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材料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抽查组成员组成见附件5。
4.总结反馈(4月10日前完成)。工作指导小组听取互查组组长、抽查组组长的情况介绍,进行综合汇总,形成“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概况、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院级党组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抓好跟踪督办,必要时组织复查。
三、几点要求
1.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检查,是2012年省委教育工委和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作好自检自查和迎接全省互查互评的各项工作。
2.各院级党组织要以检查为契机,坚持以查促建、以评促改、重在提高的指导思想,按照边查边改、务求实效的原则,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附件:1.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指导小组
2.党员发展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
3.党员发展材料存在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4.发展党员材料检查分组
5.发展党员材料抽查组成员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党员发展 检查
附件1:
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指导小组
组长:陶 勇
成员:张爱武 贡成雄 王 晖 张迎春 朱 飞
彭建华(兼秘书)
附件2:
党员发展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
被查单位(盖章): 时间:2012年 月 日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自查评价 | 互查评价 | 抽查评价 | 备注 |
院级党组织 | 1.院级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总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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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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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中长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规划和计划时间得到落实,发展的党员结构合理,是否有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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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并进行发展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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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经集体研究(参加人数符合要求),会议记录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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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间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包括应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的);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审批时间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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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在党支部通过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包括应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的);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审批时间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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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讨论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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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阅2009年9月以来的会议记录和年度报表,核对四年来发展党员数是否相符,并逐个核对人头,如有不符,要逐个登记,查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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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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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经支委会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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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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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入党的同志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入发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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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过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查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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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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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有结论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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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符合《细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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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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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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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支部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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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讨论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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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审批后,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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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材料 | 1.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自传》、《转正申请书》、《个人思想汇报》(半年一次)、《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书内容是否存在抄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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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申请入党时年满1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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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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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2名专门的联系培养人,联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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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入党积极分子按要求经过培训(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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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查支部大会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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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内容、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党员人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发言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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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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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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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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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入党材料如有涂改,注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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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党员档案袋”(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由所在党委(党总支)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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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 自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互查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抽查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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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院级党组织填写,于3月1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纸质2份、电子版同时上报,电子邮箱:nhzzb@nuaa.edu.cn)。
附件3:
党员发展材料存在问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被查单位: 时间:2012年 月 日
序号 | 被查人 姓 名 | 所在 支部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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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发展党员材料检查分组
序号 | 检查组成员 | 接受检查单位 |
第一组 | *李 遥 高小泽 任海荣 戴 茹 | 一院 二院 |
第二组 | *李明成 王亚彤 李洪生 吴永祥 | 三院 四院 |
第三组 | *冯绍红 孙占久 张松祥 龚 平 | 五院 七院 |
第四组 | *刘健荣 沈伯秀 黄 潜 孟 丹 | 六院 八院 将军路校区 |
第五组 | *刘建成 季海群 谢 茜 夏 冰 | 九院 十一院 十二院 |
第六组 | *温卫东 左彤云 骆长晟 于祥爱 | 十院 航天学院 十六院 |
第七组 | *聂东林 高 健 于龙才 秦 颇 | 机关党委 后勤集团 图书馆 |
第八组 | *倪晓众 许爱华 屈 锐 汤 靚 | 继教院 体育部 无人机院 |
注:标*号者为组长。
附件5:
发展党员材料抽查组成员
组 长:浦黄忠
副组长:张海艮
成 员:
王 勤 陈文亮 姚正军 焦宏图 张 捷
江国华 吕玉军 叶志锋 刘 虎 王 静
徐曙峰 庞小燕 王国军 戴泉晨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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