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文件江宁委发〔2010〕64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公开选拔部分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选拔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全区“三个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二、选拔职位及范围此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32个。其中:1、区管副处级职位16个,具体是: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区农业局总农艺师、区水利局总工程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区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区妇联副主席、区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2、正科职位8个,具体是: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区级机关工委机关组织宣传科科长、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科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科长、区投资促进局综合科科长、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区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区文化广电局文化产业科科长。3、副科职位8个,具体是:区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区信访局网络办信科副科长、区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科副科长、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金融科副科长、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副所长。所有副处级职位和部分正科级职位面向南京地区(含本区)选拔,其余职位面向本区选拔。具体情况可登录“江宁党建”网(www.jndj.cn)见相关公告。三、基本条件及资格参与竞争的人选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一)参与竞争副处级职位人选,还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以后出生),现任南京地区(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处级单位(溧水、高淳为县管单位)或相当于处级的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②现任南京地区(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处级单位(溧水、高淳为县管单位)或相当于处级的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满1年,女干部、党外干部、选调生可放宽到现任南京地区(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处级单位(溧水、高淳为县管单位)或相当于处级的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满4年;③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区农业局总农艺师、区水利局总工程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区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等7个职位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高级职称、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工作经历,其中科研成果突出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其余职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所需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二)参与竞争正科级职位人选,还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①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现任南京地区(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处级单位(溧水、高淳为县管机关)中层正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以后出生);②现任南京地区(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处级单位(溧水、高淳为县管机关)中层副职满1年,女干部、党外干部、选调生可放宽到现任南京地区机关(含省级机关、驻宁单位)科员满4年;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④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⑤符合本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三)参与竞争副科级职位人选,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以后出生),现任江宁区区管单位中层副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3年1月以后出生);②任科员2年以上;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④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⑤符合本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到2010年12月。四、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五、组织领导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长由蒋戈木同志担任,成员由周广进、蔡正英、王德武、李小靖、刘尹武、成双锁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小靖同志兼任。涉及公选的单位要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公选工作,及时认真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参与竞争。六、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等规定。要严肃公选工作纪律,确保公选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公选工作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2010年12月6日
具体情况请见:http://www.jndj.gov.cn/ldgx/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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