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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来源:党委组织部new点击:232

各院级党组织、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人员兼职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党组字〔202117号),现开展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内容

1.清理范围:全体中层领导人员的兼职情况(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和经商办企业情况(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等);

2.清理内容:对兼职总数超过7个、同一兼职任期超过2届或兼职时间超过10年等不规范兼职,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进行清理。

二、清理工作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面向直属单位、学院中层领导人员(2024315—2024325日),第二阶段面向职能部处中层领导人员(202441—2024410日),具体安排如下:

1.发放兼职情况确认表。党委组织部将依据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中掌握的兼职情况,生成《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情况清理确认表》,并通过各单位统一发放。

2.兼职情况核对、确认。中层领导人员核对《确认表》中兼职信息,对兼职现状进行勾选,请勿自行造表

兼职信息有误或未完善的,请在《确认表》中直接手写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字确认。

3.未经审批兼职补报。如存在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请在《确认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zg.nuaa.edu.cn,在干部兼职管理菜单中进行补报、审批。

4.经商办企业情况确认。中层领导人员如无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零报告;如有此类情况,应如实填报。

5.本人承诺。中层领导人员请认真阅读《确认表》中的本人承诺并签字。

6.办理违规兼职和经商办企业的清退手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兼职总数超过7个、同一兼职任期超过2届、兼职时间超过10年、违规经商办企业,按要求应在3个月内办理退出手续,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退出相关证明材料。

7.组织审核处理。学校党委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和经商办企业情形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逐人通知,逐人核对,说明政策,认真进行确认,全面掌握本单位领导人员兼职及经商办企业情况。同时,院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中层领导人员要按照要求如实进行自查确认,如实汇报情况,如在清理中发现漏报、瞒报等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直属单位、学院中层领导人员请于2024325日前,职能部处中层领导人员请于2024410日前将《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情况清理确认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明故宫校区行政楼808室),相关证明材料请于清理后交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雷  华启蔚

联系电话:84892249

 

 

                          党委组织部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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