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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11-14来源:党委组织部new点击:276

各院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坚持点面结合,既检查高校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面上情况,也抽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采取各高校全面自查、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主要了解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学院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政治审查、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环节是否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实行全程纪实。

(三)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完整性情况。主要检查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工作程序、材料是否规范,履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审批时间是否正确;检查党委会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重点查看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表述是否准确、程序步骤是否规范。

三、具体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院级党组织于1114日至1119日对照检查观测点(附件1)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计划。同时准备好本单位2023年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材料、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

(二)上级党组织抽查。1120日至25日,省委教育工委将组建工作组,来校开展抽查。现场抽检部分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材料,查阅党员档案和工作原始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实事求是,对本年度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对新发展党员档案和工作原始记录认真开展自查,并于1120日中午1200前报送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反馈表(附件2)至组织部邮箱nhzzb@nuaa.edu.cn,同时将反馈表纸质版及被抽查的新发展党员档案(抽查名单另行公布)交至党委组织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04室)。

 

人:谢姝婕  董羽

联系电话:84892232

 

附件:1.发展党员材料检查观测点

            2.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反馈表

 

 

                   党委组织部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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