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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交流挂职锻炼和第十六批校内交流挂职锻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6来源:党委组织部new点击:237

各院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党组字〔20232号)文件精神,为拓宽教师、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加强学院、直属单位与机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现启动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交流挂职选派工作,并对第十六批交流挂职人员进行考核。相关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选推荐

(一)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高,在
各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培养和发展潜力,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作风务实;

2.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3.机关派出人员应当是科级干部;

4.青年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5.设岗单位要求的挂职岗位条件。

(二)推荐方式

挂职人选推荐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定后,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zg.nuaa.edu.c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按钮,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入系统,点击报名管理-招聘信息,点击招聘岗位查看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需求,点击应聘进入报名界面。首次登陆者需要点击完善信息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完善信息后进入界面选择岗位志愿,填写报名表后提交。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交流挂职锻炼报名表》,在廉洁自律情况承诺栏中抄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由所在党组织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于202371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明故宫校区行政楼808室)。

二、交流挂职人选确定

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岗位需求和干部培养需要,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校内挂职人选。

三、挂职时间

校内交流挂职从20239月起,时
间为一年。

四、挂职人员考核

请第十六批校内交流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和干部对挂职期间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满考核表》(见附件),提交挂职单位。

请挂职单位对挂职人员挂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给出考核鉴定意见,于202391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明故宫校区行政楼808室)。

五、工作要求

1.校内交流挂职是青年教师和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推荐选派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力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挂职锻炼。

2.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应以承担挂职单位的管理工作为主。派出单位要统筹做好工作安排,支持挂职人员安心参与挂职工作;挂职单位要为挂职人员提供平台,帮助他们锻炼成长。

 

联系人:陈    华启蔚,联系电话:84892249

 

附件:1.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交流挂职锻炼岗位安排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满考核表

通知附件.rar

 

 

 

党委组织部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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