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我校2022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以院级党组织自查方式进行,各院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的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逐人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发展程序是否完备。如果存在材料缺失、程序不全等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各院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防止学生“带病入党”,不把问题带出学校。
二、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应提供接收其组织关系的支部(即介绍信中的“去向”)所在上级党组织准确名称(即介绍信抬头),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学院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
2.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如人事关系保留在南京市,需提前征得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和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只代管人事档案,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
3.留在原单位学习或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必开具介绍信。留在学校其它单位学习或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学院党委。
4.出国(境)毕业生党员,若驻在国(境)情况特殊或党员分散,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党组织,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必须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学院党委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依据中组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5.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专人负责,向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本人核实清楚相关信息:介绍信抬头要准确无误;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信息要区分清楚;介绍信有效期填写正确(省外90天,省内60天,市内30天,校内10天);学院的地址、电话、传真及开具介绍信时的时间等信息应准确完备。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4月份。
(二)介绍信重新开具或丢失补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一人一份。若需重新开具或丢失补办,应经过严格审核。
1.重新开具的。若因转入党组织调整而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原学院党委,经核实清楚后,交回原介绍信,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开登记表》(附件1),才可以重新开具,原介绍信作废,并做好信息登记。
2.丢失补办的。丢失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原学院党委申请,经核实清楚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补办登记表》(附件2),方可补办,并做好信息登记。
3.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不再补转。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
1. 各院级党组织导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采集表并请毕业生党员核对签字,确认无误后发放纸质介绍信或进行网上转接。
2. 全部毕业生党员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转接。
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可通过批量导入毕业生党员去向党组织相关信息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因该平台每月生成党员交党费信息,故组织关系转出需在4月内完成。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网上转接流程需经校党委审核的,校党委将根据各院级党组织提交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进行审核并转出。
纸质介绍信:江苏省内及跨省但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搜索到具体党组织的,如去向党组织没有特殊要求,可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除此之外均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可以通过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套打。
3. 各院级党组织要在研究生离校前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同时做好登记。4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附件3)分为省外、省内、校内、申请暂留(非出国境)、申请暂留(出国境)、其他六个类别顺序填写,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党委组织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hzzb@nuaa.edu.cn邮箱。
4.各学院党委应提醒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在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组织后,及时向原所在党组织寄回介绍信回执。介绍信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未收到介绍信回执的,各学院党委要与党员取得联系,督促及时转出组织关系,若毕业生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联系人:谢姝婕
联系电话:025-84892232
附件: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开登记表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补办登记表
3.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
4.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2022.03)
5.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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